港宏郑律师荣获广州市职工“金牌贴心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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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宏郑律师荣获广州市职工“金牌贴心人”称号

穗工办〔2017〕189号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广州市职工

“金牌贴心人”推荐结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成员:

为进一步发挥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广州市总工会开展了广州市职工“金牌贴心人”推荐活动。该活动经市区总工会推荐、网络投票、汇总评分、工会法律服务考核小组讨论等流程,现已顺利完成。

此次推荐活动评分标准按照网络投票占40%、受工会委派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量占30%、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活动占30%的比例进行打分。

郑律师从担任番禺区总工会、南沙区总工会和广州无线电集团工会委员会法律顾问至今,始终牢记各级领导的嘱托,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工会律师,坚持以“主动服务、依法服务”为基本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积极推动依法治国的方针。

郑贤春是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市劳动模范、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家、市政府文书处理库专家、市法律援助处劳动法专家、市律师协会劳专委副主任、广东省总、广州市总、番禺区总工会、南沙区总工会法律顾问。

【专业特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中小企业法律管家

【担任的社会职务】

1、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3、广州市律师协会南沙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4、广州市番禺区厂商会、广州市番禺区企业联合会、广州市番禺区中小企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5、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家

6、广州市政府聘请文书处理库专家;

7、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劳动法专家;

8、广州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师

9、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0、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

12、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顾问

13、番禺区总工会、南沙区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

14、广东省农民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法律顾问

15、广州市公安民警维权律师服务团律师

16、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

17、广东省、广州市律师代表

【典型案例】

杨某等75人诉广州某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该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08年度“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优秀奖。

【荣誉奖励】

1、与周淑雯律师撰写的论文《浅析律师的社会责任》、曾敏华律师撰写的论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民营企业及劳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于2015年 9月 18日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三等奖;

2、张才勇律师助理撰写的论文《劳动法律服务产品的创新》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劳专委暨纪念劳动法实现二十周年与珠三角地区二0一五年年会论文集。

3、因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于2015年 5月 15日获得由广州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奖励

4、2012年5月被广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广州市劳动模范;

  5、2011年12月荣获番禺区司法局2011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6、2011年8月,广东省律师协会因本人在参加中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表现突出,特授予“法律援助杰出贡献奖”。

7、2011年7月11日,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六家中央单位联合主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总结表彰会上被授予“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山西娄烦县开展了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8、2011年1月20日,郑贤春律师作为团员的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组建法律服务律师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被评为“2010年广东政法工作十大亮点”之一,总名次位列第四。

9、被《太原晚报》评为2010年太原市十大新闻人物。

10、2011年3月获广州律师协会2010年度法律援助优秀奖;

11、荣获番禺区2009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12、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08年“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优秀奖:办理《杨某等75人诉广州某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13、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理论成果一等奖:与肖胜方等人合著《劳动合同法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法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