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下简称”本指导意见“)于2018年7月18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发布,为了给正在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正确适用本指导意见提供参考,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参考。现笔者就本指导意见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一、出租汽车(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与经营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履行的,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订立承包、租赁、联营等合同,并建立营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