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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5日

浅析工会持股与个人持股的法律关系

作者:曾敏华 近段时间,通过业内公司法专业律师的文章《浅析股权信托与股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了解了股权信托和股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在实践过程中,员工持股的原因很多,有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对员工进行股权奖励,比如华为公司;有的公司因为体制改革需要公开向员工募集资金,让员工持股,比如番禺区莲花山造纸厂。所以,员工持股的现实需要明显,但《公司法》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超过该上限的,工商部门不予登记。为了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
2020年2月25日

疫情防控期间,对律师与律所发展的观察与思考

1月初的总结大会上,我们都对2020年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收入翻番,事业蒸蒸日上,毕竟党中央都要全面解决贫困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湖北武汉的疫情逐渐的传开,直到春节期间的疫情加重,国务院发文原定于正月初七(1月31号)的复工日期延长至正月十九(2月10号),疫情的爆发,像是当头被泼了一盆冷水。港宏所也是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冠疫情法律服务团,在大年初三至今一直在义务的为企业及管理者解决因为疫情引发的法律问题。 同时在这期间,我们也思考了2020年当前形势下关于律所、律师该如何的发展,分别从以 […]
2020年1月17日

【公司法】作为股东的你,了解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的误区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以其投资额向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及责任。成为公司的股东一般是通过作为发起人或受让的形式成为股东。那么股东如果希望退出公司,能通过什么途径来完成呢? 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了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这也是经营中比 […]
2019年12月23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发展纲要,举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论坛》的复函

附全文: 广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发展纲要,举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论坛》的复函 广州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6号 郑贤春代表: 您及其他11位代表提出的《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发展纲要,举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大湾区律师论坛》提案(第6号)已收悉。经常务理事会研究,现回复如下: 该提案很有前瞻性、建设性。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南沙新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第九届理事会在机构建设上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等 […]
2019年11月18日

浅析股东委托代理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操作空间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实践中,股东会因为种种原因,股东客观缺席股东会或即便是参加了股东会因为不谙经营等情况使股东会的集体意志没有得到体现,特别是后一种情况股东参加了股东会因股东不熟悉公司主营业务,缺乏管理经验等,对股东会所议题案持不同的观点导致股东会很难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出现僵局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于股权结构设计的不合理,如50:50或40:60等,实践中,港宏公司法团队处理过的以51:49的股权结权也不在少数。 僵局出现时公司章程并未对僵局的化解做出可解决的 […]